臺灣主持人NONO
網易娛樂6月29日報道? ?29日臺媒消息,網紅小紅老師出面指控臺灣知名主持人NONO陳宣裕性騷擾有20人,被性侵的受害人有3個,并附上了被害者敘述的詳細的時間、事件的表格。她也分析NONO犯罪的套路,“先跟女孩當朋友卸下心防,說要一起去吃飯,不去就把人家電話打爆,工作地方門口堵。受害地點大多是公園、停車場、廁所、內湖家、汽車后座,難怪你換了四臺車都是休旅車,讓你有空間可以犯罪?!?/p>
網紅小紅老師出面指控
(資料圖)
NONO被曝性騷擾20人
據悉,早前小紅老師曾出面控訴NONO性侵多名女性。她稱自己收到了受害者的舉報內容,有受害者表示NONO稱很喜歡絲襪,對她狂摸大腿,拉她到市民大道的廁所進行侵犯。小紅老師表示,這種情況對于NONO來說稀松平常:“我就是要上你”“摸個胸部又不會怎么樣,你干嘛裝???”但對于受害者來說,就是一輩子的陰影。隨后NONO在社媒發(fā)布聲明宣布自己停止演藝工作,深刻反省。
律師丁昱仁臉書
律師丁昱仁21日在臉書轉發(fā)受訪的新聞片段,根據《壹蘋新聞網》報導,若被害人指控屬實,NONO就涉犯《刑法》221條的強制性交,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且性侵不是以有無射精為準,只要性器部分、器物進入或部分接合就已構成強制性交。另外,意圖性侵未得逞也構成性侵未遂。
丁昱仁說強制性交的追訴期有30年,若是受害者像小紅老師說的多達20人,只要對1人犯案一次就算一罪,最后合并執(zhí)行上限30年。丁昱仁呼吁被害者勇敢向檢警提告,因追溯犯罪必須知道被害人的身份、證據等,實務上證據不只驗傷單,事后求助心理醫(yī)生、向親友傾吐、仍與被告通訊及內容等,都可當作證據之一。
NONO
另一名律師詹杰翔受訪指出,NONO的行為恐涉及刑法第224條第1項的強制猥褻罪,可以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至于無套中出,可能涉及刑法第221條第1項的強制猥褻罪,可以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NONO發(fā)文
近期臺灣盛行Me Too運動,詹杰翔表示,若有遭受到強制猥褻、性交或拍攝性影像的受害者,建議不要因選擇容忍或因羞恥感無法面對社會大眾而沉默,而是迅速向司法機關提出告訴(發(fā)),以增加司法機關進行全面搜證的可能,減少加害者滅證的機會。若5年后或10多年后才行動,除非當事人承認外,否則在司法機關的處理上,還是以證據為主,不會因主觀說法就采信,需有客觀證據的佐證,始有可能對加害者判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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